苏州立规:职务科技转化成果奖励不低于收益八成
北京时间5月11号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该发布会中人大常委会也解读了关于《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新促进条例也是苏州设立的第1部关于科技创新综合性的地方法规,该条例也将会在2023年的7月1号正式实施。根据新的促进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财政性的资金所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所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学校以及科研机构应该将不低于80%的转化收益作为成果转化以及项目研发主要贡献的集体或者是个人的奖励。
条例也明确提出在之后的科技发展中应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双向建立人才流动的机制,支持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或者是企业的科学研究人员,到科研机构或者是高等学校兼职从事教学或者是科研工作。可以采用协议工资的方式,或者是年薪制和项目工资制等不同的分配方式,为更多的科技人才制定合理的薪酬去鼓励科技人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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