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被判赔广药集团3.17亿元加多宝提起上诉
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六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3.17亿人民币。针对一审判决加多宝集团在7月10号发布了声明回应,对于一审判决的结果表示非常的遗憾,会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加多宝集团认为本次广东省高院的重审判决和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违背的,我们将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次一审判决并不会对加多宝集团产生任何的影响。从2014年开始广药集团向加多宝集团发起商标侵权诉讼之后,该案件就受到了国家最高机关高度重视,广东高院在2018年作出了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亿人民币。双方都不服此判决提起了上诉,2019年6月17号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广药集团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内容和证据形式存在着很大的失误,不能够作为案件中的事实依据,判决发回广东高院重审,要求对本案涉及到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需要全面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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