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买房打算和卖家结婚 二审改判合同无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近日,一男子为了购买学区房,打算和妻子离婚与卖家结婚,这种行为是为了逃避200多万元的税款。没想到合同签订后不到一周,买卖双方产生分歧,卖家拒绝返还定金。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卖家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购房定金。
此前,一审法院认为,合同中关于“通过婚姻办理过户手续”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旨在避税,应属无效,而其余合同内容合法有效,所以认定是男子一方违约,驳回其要求返还定金的诉请。
这种利用婚姻关系变动以逃避税收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数额巨大的话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也就是说,该男子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不仅无法实现其避税目的,还可能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和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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