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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人流手术致二级伤残获赔百万 生活无法自理

2021年7月份许女士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人流手术,但当天上午9时48分,其被实施手术麻醉,之后出现口唇紫绀及肌肉紧张、肢体抽动等症状,约一小时后身体还出现其它症状,当天中午被紧急转入ICU治疗,同年7月29日转入康复科。

人流手术

次日,许女士出院,出院诊断为癫痫持续状态等。同年7月至10月,许女士被分别送到另外的三家医院诊(治)疗,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症状性癫痫等。出院后,许女士出现神志不清,吃饭、大小便均无法自理。

经许女士及家人、院方一致同意,南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湖南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就院方的诊疗行为与许女士的损害是否有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及她的伤残等级等方面进行鉴定。经过鉴定已经构成二级伤残,因此家属索赔两百多万元。

日前,该案件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医院赔偿许女士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6项的判决,许女士医疗费由4.5万余元变更赔偿7.1万余元,并赔偿许女士护理费36.4万余元,即共赔偿许女士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157.8万余元。其实不少网友认为,就算赔偿多少钱,也无法让许女士变成健康正常的人了,不得不说太令人心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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