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 京沪广等地已开始实行
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目标。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还可以报名参加广东省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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