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什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是什么?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下面就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及流程。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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