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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看完这些就不糊涂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是什么呢?看看下面就明白了。

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

在考虑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之前,我们需要分别搞明白房产过户和房产更名各是什么意思。

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过户呢就是房屋的产权证已经下来了,要想产权证上换成你的名字就必须到房管局指定的交易中心去过户。我们先介绍一下继承过户和赠与的房产过户。

继承过户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赠与的房产过户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

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房产更名

就是将转让房产的现拥有者通过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更改到你的名下使你成为该房产拥有者!此手续是通过开发商而不是房地产交易中心!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更名是开发商这一层级的操作,这时房本还没有呢,购房者手里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呢,还没有正式的产权呢,这时开发商收回原先签的合同再重新给你签一份有你名字的合同,这时开发商会跟你收取一定的更名费,之后呢你就等者开发商通知你办房本就行了,通过对房产过户的解释可以发现,在这一块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最后通俗的总结一句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过户产权所有人改变。更名产权所有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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