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多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调
随着平均工资的公布,北京、上海、重庆、安徽等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下面就来看看吧。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了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普遍出现上调。
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随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确定了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1258元,较上年增加了1869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834元,比上年增加了249元。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4252元,比上年增加了374元。
此外,上海、重庆、安徽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5年有所提高。
如,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464元和292元,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6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10元和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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