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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最新政策:还一个月贷款可提取一次

济南公积金最新政策:28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向社会公布《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同以往相比,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成为最大亮点,该业务于7月28日起接受预约,8月1日开始正式办理审批。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济南公积金最新政策。

济南公积金最新政策

还够一个月贷款,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细则指出,按月委托提取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将本人的公积金转入活期储蓄账户。每月转账上限不超过当月公贷偿还总额,下限为100元。

在此次细则出台前,处于还贷期间的济南市民需要还款满一年,才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并且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能少于12个月。增加按月委托之后,只要还了一个月的贷款,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根据细则,在公积金中心本部办理公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和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和配偶均可申请办理。

据了解,市民从7月28日起,可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在网上大厅注册后预约办理。预约内容包括提取日期及地点,预约成功会给予短信提示。

济南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8月1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委托经办银行的102个网点将正式启动审批业务。预约成功的市民可按约定时间和网点前往办理。网上预约节假日也可受理,但办理审批只能选在工作日。

每月15日转账,不得现金支付。细则指出,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将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5日转账,遇节假日顺延。预计济南首批按月提取的公积金将在9月15日到账。

据悉,要想办理此业务,委托提取人的公积金账户必须是非冻结状态,有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会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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