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 银行本票是否可以转让?
你知道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吗?单位和个人因保管不善,致使银行本票丢失的,持票人可以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现在小编就告诉你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
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
挂失止付。失票人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申请挂失止付,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记载相关信息;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在12日内以止付通知书形式,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在12日内未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如有人持所丧失的票据要求付款,付款人予以付款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示催告。失票人向银行本票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关于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法院经审查决定公示催告后,通知付款人暂停支付,并以文字形式发出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应裁定终结程序,向申请人和付款人发出通知,由票据权利人凭法院通知向付款申请人请求付款。
普通诉讼。如果公示催告的权利申报人与付款人的权利发生冲突,可由申请人或付款人向人民法院进提起诉讼,失票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后,转入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的被告既可以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持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
这就是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院做出判决。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失票人重新获得票据权利,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
银行本票是否可以转让?
按照规定,银行本票一律记名,正常情况下银行本票允许背书转让,不过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而且银行本票的背书必须连续,也就是说银行本票上的任意一个被背书人就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连续不断。
不管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同时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
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本票应认真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与收款单位审查内容相同。如果本票的签发人在本票的正面注有“不准转让”字佯,则该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可以在背书时注明“不准转让”,以禁止本票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以上就是银行本票是否可以转让的相关介绍,虽然已经知道银行本票丢失后怎么办,但是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本票的行为无效,收到支付通知的付款行和代理付款行不予付款。在普通诉讼中,票据丧失期间的转让行为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行为有效,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