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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被处罚100万元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

近日,温州银监分局公布对温州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温银监罚决字〔2018〕2号、4号),温州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为邢增福,该行存在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温州银行被处罚是怎么回事

温州银行因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及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三项事由被罚100万元。该行存在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此外,王义对温州银行永嘉支行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

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18年2月2日,温州监管分局对温州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对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温州银行曾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并被转存定期存单等被罚6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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