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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房产只卖了5万 贱卖房屋逃避债务

都说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然而近日,苏州一套价值80万房产只卖了5万,房主这般贱卖自己的房产,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按正常理论来说,没有人愿意贱卖自己的房子,所以这起事件似乎并不简单。

房产贱卖

价值80万元的房产以5万元的价格卖掉,蹊跷不蹊跷?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一起这样的案件,记者了解到,起初法院认定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不过,正打算判决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法院发现,被告隐瞒了是姐弟的身份关系,一家子在法庭上都没有说实话……

80万房产只卖5万成被告

男子张某宋欠下了某银行巨额债务,银行却意外发现,其名下的价值80万元的房产仅以5万元价格就卖出去了。银行由此认为,张某宋“贱卖“”房屋逃避债务,买房的张某妹也有主观恶意。

于是,2016年年底,某银行向虎丘法院起诉张某宋、张某妹,要求撤销两被告于2014年2月签署的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同时注销张某妹房屋产权登记,将该房屋所有权恢复至张某宋名下。

法院欲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我们真正履行的是8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这份合同后来遗失了,但房款是按照80万元交付的。之所以在网签合同中约定房款为5万元,是为了避税。”张某宋、张某妹则一致称,房屋的转让其实存在两份买卖合同,一份是在房管局备案的转让金额为5万元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另一份是转让金额为80万元的买卖合同,而这份合同不慎遗失了。

对于购房款的资金来源,张某妹称其中40万元来源于他的儿子小兵,另40万元系向姐姐的儿子小光借款。

为查明事实,法院要求张某妹、张某宋、小兵、小光四人到庭解释。四人均到庭,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口径一致。张某宋是做钢材生意的,小光是他的员工。张某宋做钢材生意亏本,需出售房屋还债,其员工小光就将该信息告知小兵和张某妹,看房后双方谈妥了价款为80万元。卖房款被张某宋用来还债了。

“本来已经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了。”承办此案的虎丘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海兰介绍,就在最后一次庭审过程中,意外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一家人都在法庭上撒了谎

银行向法庭了提供了一份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张某妹和张某宋是姐弟关系。而在庭审中,双方却称互不认识,小兵和小光也没有如实说明。对此,他们解释,“怕法院误解双方之间房屋买卖的真实性。”

法院调取了张某宋的银行账户明细。法院认为,从表面上看,张某妹向小兵、小光筹集资金后向张某宋支付购房款80万元,但不排除该80万元实为张某宋所有、经由小兵及小光账户汇入张某妹账户、再由张某妹账户汇入其本人账户的可能。

而张某妹明确拒绝通过测谎方式来验证其陈述的真实性。同时,四人对一些买房的细节陈述都有出入。结合种种事实分析,最终,法院对张某宋与张某妹之间房屋买卖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张某宋与张某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被告张某宋名下。

法官提醒,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诉讼中都要诚实陈述案情、如实提交证据,如若在法庭上“撒谎”,轻者被法官识破,重者还有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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