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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件事千万别做 你的个人信息就是这样泄露的

为了得到高额度信用卡,丁某分多次向所谓的“客服人员”支付了总共6800元的手续费,当对方再一次要求支付一万元的时候,丁某怀疑自己被骗,于是报警。菏泽警方通过立案侦查,几经周折,最终在广州抓住6名犯罪嫌疑人。

个人隐私信息遭泄露

但案件到此,还不能画上句号。这些受害人之所以对电话里这些所谓的客服人员深信不疑,都是因为这些客服人员能够准确说出他们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电话,甚至是身份证号码,嫌疑人到底是如何得到公民个人信息的呢?在这背后又隐藏着一个怎样的链条?

通过查询犯罪嫌疑人罗普明的银行账号,办案民警确定了两个与他有交易的人,一个叫叶星,另一个叫朱灿新,而且这两个人的银行交易信息,大部分都在福建省。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邓帅:有时候叶星用他本人的卡,有时候他用他公司的,就是朱灿新名下的卡,直接就到公司账号了。朱灿新名下的卡,就相当于公司的一个账户了。

警方发现,叶星并不是自己一个人在操控这些信息,他的背后是一家广告推广公司。这家广告推广公司对罗普明而言,起到的是一个中转站的作用,推广公司根据罗普明的要求,制作非法的广告网页,并以待办信用卡为诱饵,诱骗网民填写个人信息。通过对这家公司的调查,侦查人员了解到,如果要发布推广广告获得公民的信息,就要先付现,而一条信息的价格大约是50元,如果确定合作,需要先付款4000元。

2017年6月1日,警方打掉了这家广告推广公司。民警告诉记者,这个推广公司原本是正规的,里面大部分员工也都是刚毕业的年轻人,但是正规的业务不能带来巨额的利益。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公司开始背地里做起了非法收集和贩卖公民信息的事情,而他们涉及到的公民信息,已经高达三万余条。

到此为止,部分诈骗链条逐渐清晰起来。受害人丁某在网上看到代办信用卡的广告,被罗普明等人获取到了丁某的个人信息,然后丁某接到了诈骗电话,一步步落入了嫌疑人设计好的陷阱里,而在他被骗不久,这笔钱就由李建国等人在湖北省取出,完成洗钱的行为后,再转给罗普明。

犯罪嫌疑人罗普明:按10%,也就是说,1000块钱他提100块钱,10000块钱他提1000块钱,按照这样的一个标准来合作。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侦查,警方最终击破了这个横跨全国三地的犯罪网络,包括涉嫌取款洗钱的团伙,涉嫌诈骗的团伙,以及涉嫌买卖公民信息的推广公司。

在警方侦破的诸多网络诈骗暗中,不管骗子的花样怎么变,都离不开银行卡转账或汇款这个环节。因此大家也会有个疑问,骗子诈骗时的银行卡到底是怎么来的?2017年1月14日,河南省漯河市漯河西火车站的民警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刘某,经过盘查发现他身份证上的照片跟本人不一致,同时发现刘某竟然携带了上百张银行卡,更加让人起疑的是,这些银行卡都不是刘某的,而且每张银行卡都有其相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卡。

刘某身上为什么会携带如此多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民警迅速对刘某进行了询问。刘某交代,自己是按照上线要求,准备乘火车到湖南长沙娄底倒卖银行卡的,他自己冒用的身份证,则是在收购他人银行卡时获取的。武汉铁路公安处刑警四大队侦查员杨汉奎:他就充当一个马仔的角色,这些银行卡也是别人上线交给他,让他带到另外一个地方,转交给下一个人。

随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一百多套银行卡,来自北京、黑龙江、河南、河北等六个省市,这样看来,刘某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贩卖银行卡的团伙,而且这个团伙肯定还有着更多的银行卡,如果不迅速将这个团伙打掉,这些被非法收购而来的银行卡,极有可能会流入社会,后果不堪设想。

武汉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朱晋:包括从事电信诈骗这一类的,包括地下钱庄洗钱的、赌博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作案工具。

杨汉奎:他只是个携带者,帮他这个组织成员去运送,这是我们案件的一个突破口和切入口。

民警迅速对刘某进行了审讯,刘某交代,他的上线外号叫马哥。根据与马哥微信账号相关联的手机号码,民警迅速查出了马哥办理手机号码时留下的身份信息,也就是说,只要沿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很快就能找到马哥的踪迹了,然而结果却让大家失望。

朱晋:我们派了侦查员,实地到手机机主马某的原籍,对他进行了走访,发现他实际是一个在家务农的农民。

办案民警推断,这个马哥一定是冒用了他人的身份。那么,在日常住宿,乘车租房时,一定会使用这个假身份,于是武汉铁路公安处迅速组织警力,兵分多路,奔赴黑龙江、河南、北京等省市开展调查,对这个马哥的行踪进行细致摸排,并掌握了马某的行踪。2017年6月8日早上六点,办案民警在马某的出租屋里一举六名犯罪嫌疑人,然后缴获了大量的银行卡身份证等这些犯罪的赃物。

通过长时间的审查深挖,调查排摸,武汉铁路警方彻底摧毁了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马勇为首的倒卖银行卡犯罪团伙,至此,该团伙11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经调查,马勇及其同伙,通过网络广告,或街边搭话的方式,招募大量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在校学生,或者是社会闲散人员等,到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之后以不到一百元一张的价格,收购银行卡。

犯罪嫌疑人马勇(化名):比方说可能给客户50元一张,80元一张或者他根据上线给的价钱,他领着办完之后把这些卡收上来之后再给我,这样给寄过来。寄过来我验完了,我就把钱再打给他。

而一套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卡、网银U盾等资料齐全的银行卡,则以200元的价格收购。据马勇供述,团伙里还有专门的人负责验卡,每天的工作就是检查每套卡的账或者密码是否正确,一旦验卡成功,负责验卡的同伙就将成套的卡片转交给马勇,马勇在统一转卖给他人,仅仅据可查的交易信息,马勇等11人共倒卖了千人以上的银行卡。根据马勇交代,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些成套的银行卡最终会被用在何处。

马勇(化名):做外汇的也有,开赌博网站的也有,提供给诈骗公司的也有。

娄永杰:我们目前查获的银行卡,有部分已经因为电信诈骗被冻结了,涉案最高的有800多万,这还只是一部分。

买卖银行卡成电信诈骗“帮凶

在近几年查获的电信诈骗案中,拥有大量的银行卡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必备品”。而根据马勇犯罪团伙的交代,他们收购来的银行卡,绝大部分都是持卡人为了换取利益,自愿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们的。

根据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如果为了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而那些像马勇一样,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违法贩卖银行卡的不法分子,更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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