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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销售新规 评估价比值高于85%可自行销售

未来,即将上市的“限房价、控地价”地块,将面对一个新的销售规则。昨天,北京限价房销售新规已发布,对于限价房项目该如何销售,新规首次给出了具体方向。那么所谓的限价房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限价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北京市“限房价、控地价”方式竞得土地的开发建设项目中可售住房的销售管理,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中提出: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通知》规定,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由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事务中心会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

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但应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设定比例暂定为85%,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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