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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平米的大房子直接送 这个城市为了抢人下血本了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人才安居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等工作,西安市房管局、西安市财政局昨日发布《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试行)》,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抢人大战持续升级

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细则所称货币化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和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西安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和用人单位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

哪些人能申请补贴?

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资金,由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购房补贴由财政承担50%,用人单位承担50%。财政承担部分,开发区自行负担,城六区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市财政70%,区财政30%),其它7个区县由市财政负担。租赁补贴由市财政承担80%,用人单位承担20%。

申请人才安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西安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政府人才公寓方式保障);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

(二)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西安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

(四)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租赁补贴如何领取?

A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6500元/月,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A类人才6500元/月(财政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B类人才5000元/月(财政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C类人才3500元/月(财政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D类人才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该负责人介绍,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发放协议》,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金额、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财政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由市保障中心自协议签订的当月开始计算,当季度末发放至用人单位。

购房补贴标准咋定?

A类人才最高可补贴100万元,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标准:人才安居购房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其中,A类人才最高补贴10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50万),B类人才最高补贴7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35万),C类人才最高补贴40万元(财政最高承担20万)。购房补贴仅面向人才在西安市购买的首套住房发放。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可在西安市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房屋,但不再重复发放补贴资金。

该负责人介绍,已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人才,在2017年12月3日之后购买西安市商品住房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由申请人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明确所购房源的具体信息、补贴发放形式及金额、上市交易限制、用人单位的协助管理责任等内容。财政补贴资金由市保障中心按年度核发,自《发放协议》签订时间的当季度末开始发放至用人单位,每年发放20%,5年内足额发放完毕。

实物配租咋预约房源?

取得资格D类人才需报名参加摇号,政府人才公寓配租标准:A类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西安市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B类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C类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D类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3年内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50%确定。E类人才公租房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左右,租金按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2%确定。

该负责人介绍,政府人才公寓在达到分配入住条件后,由市保障中心在市房管局官网发布房源信息,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A、B、C类人才,可按照人才层级及审批先后顺序在市房管局官网自主预约所需房源;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D类人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房管局官网报名,由市保障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公开摇号。房源确定后,人才应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实物配租协议》,明确配租房屋信息、租金等内容。

人才安居如何监管?

该负责人介绍,西安市保障中心负责对享受安居政策的各类人才的家庭、配租、补贴发放和住房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享受安居政策的各类人才的在职在岗和工作变动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离职或调动的及时上报市保障中心。享受安居政策的人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补贴资金或勒令退出实物配租:

一、弄虚作假、违规申请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二、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或被取消人才资格、收回人才认定书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或未实际居住的;

四、擅自将人才安居房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结构的。

五、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享受安居政策的,婚后停止标准较低的一方的安居保障;

六、其他应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况。

西安市人才分类标准是什么?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符合鼓励类岗位需求人才、外国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优秀青年人才三类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陕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

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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