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留计划生育内容 未如实告知重疾可撤销婚姻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给人们的生活留下深刻烙印。40多年多去了,形势早已变化,国家鼓励二孩生育,在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提出不再保留计划生育内容,同时对骗婚行为有了应对措施,规定一方未如实告知重疾另一方可撤销婚姻。下面,一起来看看详细情况。
检察日报微博8月27日消息,今天下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修改的五方面内容可以概括为隐瞒重疾结婚可撤销,证件作假结婚无效,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离婚损害赔偿,不再保留计划生育。婚姻家庭法会约束人们在结婚离婚时的切身利益,所以这些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来看看微博网友的评论有什么特点。
针对设置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很多网友提到,如果是家暴情况,难道“家暴的也给一个月继续散打时间”?同时,有网友认为,“与其离婚设置冷静期,不如结婚设置冷静期!”“结婚与离婚都应该是一样的平等自由,这里却直接给离婚安了个负面意思,真封建余孽的杰作啊!”
上万的微博网友评论,几乎都集中于离婚冷静期这个关键词上。可见,人们对于具有约束性质的条例很敏感。相反不保留计划生育内容、未如实告知重疾可撤销婚姻、证件作假结婚无效、离婚损害赔偿这四个方面的规定正常合理,所以没有掀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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