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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三大新变化 2019年社保新规大解读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一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改革意见稿,其中社保三大新变化在网上引起不少关注。在该意见稿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社会保险经办手续大大减少,且社保转移也将会更加方便简洁,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社保经办手续减少

根据征求意见稿,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人社部表示,全面清理社会保险领域各类证明事项,把绝大部分现在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证明事项,明确规定不得要求提供,而改为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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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变化将惠及数亿人。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3亿人、1.94亿人、2.35亿人。

社保转移更加简便

长期以来,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后,社保转移接续的手续往往比较繁琐,费时费力,成为群众反映突出的一大难点痛点。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相关办事流程,社保转移接续将更加简便,个人来回奔波跑腿的麻烦有望大大减少。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

社保黑名单建立

社保三大新变化最后一项,就是社保“黑名单”将会建立。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黑名单”,将受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至于有哪些惩戒措施,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未来社保费率将再次调低

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合规的企业不但没有税负增加的影响,相反随着社保费率进一步下降,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讲,税务征收后费负会逐步合理下降。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总的来说,从社保三大新变化中,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社保经办将会越来越人性化,更加照顾到人民群众的需要,同时,有关于社保费率调低的工作也在进行之中,对于普通群众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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