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10万列入黑名单 后果很严重千万不要踩雷池
近段时间,因为某明星的逃税事件将税收推上了风口浪尖,关于逃税漏税等问题也得到了相关部门极高的重视,为了遏制这种逃税现象,近日,国家税务局发布了欠税10万列入黑名单的相关细则,凡是触犯了《办法》规定中的行为,都会被列入黑名单甚至面临惩罚。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有公民都不履行纳税义务,国家就没有了税收和主要的财政收入。国家机制也就无法正常运转。如果每个人都偷税逃税,那么对国家的发展会造成严重影响。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告,其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该《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
同时,“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前已经走逃(失联)的”,以及“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行政决定后走逃(失联)的”也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之中。
为加大惩戒力度,办法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告时限从2年延长为3年。在此期限内,如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同时,为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经法院判定的实际责任人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涉案行为外,只公布实际责任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特聘研究员杨默如表示,短期内将使纳入黑名单人数增多,但此举亦将提高当事人的纳税遵从度,长期来看也将提升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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