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系统升级年底前完成 港澳台人员可持证求职
12月5日,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介绍,2018年底前完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的改造升级,使整个系统能够支持港澳台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直接注册登录,提供求职招聘服务。
今年8月,港澳台人员在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对于港澳台人员内地就业的问题,张义珍介绍,国务院印发相关规定后,为了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便利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和大陆就业创业,人社部调整部门规章,8月23日人社部颁布了《关于废止的决定》,对《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予以废止,从法律法规方面予以规范,取消了原来的规定。
同时,按照人社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证,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作为在内地就业的证明材料。
张义珍介绍,人社部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其在内地合法的就业权益,并且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方面的服务。同时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的改造升级,使整个系统能够支持港澳台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直接注册登录,提供求职招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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