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出血被自动离职 公司称未按规定请假合理合法?
近日有女子脑出血被自动离职,公司出具的原因是女子未按规定请假,但女子认为其因病情危急没有请假且公司将其视为自动离职显然是不想承担医保报销后的7800元治疗费用。
但在了解中发现,脑出血不是伤是病,且并没有因突发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女子已经治愈出院,且女子治疗期间花费了24000元经医保报销后仅需自费7800元。而公司在其治疗期间给予了900元慰问金,女子目前的诉求是让公司垫付7800元治疗费,但公司只愿补偿2000元。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医保报销后剩下的7800元,公司是不需要补偿的,但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费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治疗的,企业可依据其工作年限酌情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且员工治疗期间最高可享受24月病假工资。
女子是12月14日晚上8时发病,第二天进月治疗,截止被告知已自动离职不足3个月,且女子脑出血已治愈,不影响日后工作,公司以未请假为由视其为自动离职不合理。
关于女子提出的7800元医药费垫付,如果女子3个月的病假工资超过7800元,公司理应发放以便女子缴纳医药费。
如若申请仲裁,公司需提供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证据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还应依据相关条例支付女子3个月病假工资。
总而言之,类似这样的情况应该不是个例,争论该倾向于同情患者还是替企业经营者考虑。小编认为,不如换个角度,政府或将应出台完善制度,将此类事件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妥善处理解决。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