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重启分红模式 个人股东分红怎么交税?
格力一直有令人羡慕的模式分红模式,这也是格力投资者津津乐道的地方。根据新闻报道,自2017年停止分红后,未来的2019年格力重启分红模式,将分派共计36.1亿元现金,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2019年格力重启分红模式
2月18日晚间消息,格力电器公布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按公司总股本6015730878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1亿元,余额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这是格力电器在2017年度没有分红之后,重启分红模式。在2019年1月16日的格力电器临时股东大会上,格力电器决定,2018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元,共派发约36.1亿元。
去年4月份,格力电器发布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格力电器营收、净利润双双刷新历史纪录,净利润高达224亿元。不过,向来分红大方的格力电器2017年年度却不分红、不转股,引发投资者的争议。
而在此前,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董明珠曾提出要在2023年实现6000亿的销售目标,并开启“全员销售”任务,要求格力员工每年达到1万元的销售任务,一时引来不少争议。
股东分红怎么交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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