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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险企投保700多万 身亡拒赔法院支持原因来了

生活中的意外很多,为了防止意外突发,许多人都会购买保险为意外购买一份保障。有男子8险企投保700多万,本想了哪天发生意外的时候家人获赔,以维持日常生活。

保险白买了

但男子8险企投保700多万后3天驾车身亡却遭保险公司拒赔,其家属申请法院评审判决时,法院却支持保险公司拒赔,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哪些细节,哪些细节会影响保险效益?

刘某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全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受益人为刘某的女儿刘女士。投保三天后,刘某遭遇车祸,驾车撞上桥墩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刘女士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理赔,这份保险合同约定,如果被保险人驾驶自驾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事故发生在首个保单年度内,且被保险人年龄未满七十周岁,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倍给付该项保险金,也就是保险公司需要支付50万元理赔款。

但是,保险公司以刘某在投保时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了刘女士的理赔申请。

于是,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保险理赔款50万元。近日,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法院支持保险公司拒赔呢?

原来,法院认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该案件中,刘某隐瞒了自己曾经服用毒品、麻醉剂及其他违禁药物,有药物依赖或接受过戒毒治疗的过史。而且刘某生前半个月以内,在八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高额意外身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身故保险,合计保额759.5万元,可保险业务员多次询问,病史、违禁药过史刘某都予以否认。

刘某的行为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并自动解除,相当于保险白买了,想要购买保险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隐瞒个人病史的等相关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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