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医保合并 对生育保险待遇有影响吗?
近日,根据国务院消息,在今年年底前,将推动落实生育保险医保合并。这也意外着今后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将会迎来一次大革新,但也有不少职工担心生育保险待遇和缴费出现变化,那么生育保险医保合并对生育保险待遇有影响吗?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今年年底生育保险医保合并
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这也意味着从2016年启动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经试点后正式落地。
《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对生育保险待遇情况有影响吗?
在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记者问: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医保合并实施后,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回应称,保留险种和保障待遇,是这次工作的重点。两个确保政策措施中,第一个确保就是保障待遇,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陈金甫指出,生育保险实际是涉及到保障待遇的几个大类,一是生育的医疗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不管是合并实施还是不合并实施,都和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是不一样的,因为医疗保险待遇是按比例支付,这体现了对人口生育政策的一种特殊安排。
同样,生育保险是个人不缴费的,由单位来缴费,这个政策也同样保留。同时更考虑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包括薪酬,规定了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
此外,需要注意的的是,生育保险医保合并后,其缴费方式依旧不变,个人是无需缴纳的,只由用人单位进行缴费。而生育保险的全面改革,也有助于解决就业歧视问题,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社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