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地来新政策了 闲置荒地将会被这样处理
现在很多农民都选择进城打工,因此农村的土地大部分都荒废无人耕种了,据消息称,农村荒地新政策来了,荒废的土地将会被回收,这是真的吗?针对荒废闲置的土地,新规是如何规定的呢?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原本是给农民耕种的,可是农民都去城里打工了,留下了这些土地都后变成荒地十分可惜的,倒不如让国家回收另作他用。
闲置土地是当前农村土地存在的大问题,随着2017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审议通过,闲置土地的处理已经成为未来土地改革的重点工作,目前对于农村闲置土地主要是通过土地整治、闲置土地收回、出台搁置荒芜土地的收费制度等方式来减少农村闲置土地带来的影响!
通过清理低效闲置用地以及批而未用的土地,来保障农村农业发展的资源,将更多的农村土地利用到农业发展中来,是当前土地改革中最为主要的任务。
现如今随着大量农民进城打工,农村只有一些老弱病残在进行土地种植,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耕地被长期闲置,无人耕种,导致大量的土地资源遭到浪费,所以目前国家正在通过土地确权、三权分置等政策来放活农村土地权益,让农民将闲置的土地进行流转,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同时在杜绝闲置方面,新《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指出:承包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土地耕作;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
随着农村的发展许多农村都批复了一批建设用地,用于农村各项设施的建设甚至是招商引资的厂房建设等,而由于各种原有,这些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得到合理的使用,目前这些土地也在集中整治清理范围之内,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闲置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建设用地需要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为使用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农村集体收回土地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