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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公公40余万成老赖 儿媳欠钱不还无视法院限高令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儿媳借公公的钱要不要还呢?因为欠公公40余万成老赖,这名女子被法院强制列为被执行人,然而在被执行人期间,女子非但没有履行还债的责任,而且还在抖音上炫富,最终她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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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作为成年人的我们,不应该拿父母的钱,即便是借也要还,不然就会被人说成是啃老了,若是闹僵的话,有可能一家人还会闹上法庭呢。最近,一名老父亲就遭遇了这样的事,自己借给儿子儿媳妇40万元,没想到转手就转给了儿子的岳母,并且岳母还拿着这笔钱去理财,而过后儿媳妇不但没有还钱还在抖音上炫富。于是老人一怒之下就将儿子儿媳一起告上了法庭。

据悉,一对小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了父亲几十万不还,日前被法院列为“老赖”。执行法官发现女方被执行人在利用抖音“炫富”,违反限制消费措施。新京报记者今日(7月2日)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经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目前4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据介绍,老王于2014年11月向儿子小王及儿媳龚女士转账80多万元,后儿子儿媳将该笔钱转账给其岳母冯女士,冯女士将该笔钱用于理财。2014年、2015年期间,冯女士陆续偿还了10多万元,后再未还钱。

因欠款一直未按期偿还,老王和儿子儿媳关系恶化,老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小王及龚女士偿还老王借款,即两人各承担一半还钱义务。但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小王及龚女士未履行判决义务,老王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刘振介绍,该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小王及龚女士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小王及龚女士并未履行债务,通州法院依法冻结小王及龚女士的银行账户,并对小王及龚女士采取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就在执行期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

刘振介绍,虽然法院对龚女士限制了高消费措施,但法官发现,龚女士在抖音上分享自己在外地的游玩视频,以及在高消费场所的视频,特别是前往澳门游玩的视频,她无视限高令进行“炫富”的行为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侵犯了申请人的权益。承办法官传唤龚女士到庭,向其核实情况。

“她承认自己确实炫富,但辩解说不知道法院已对她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不知道哪些行为是高消费,后来又说自己收到了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对限制高消费也了解。显然是前后矛盾,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刘振介绍龚女士的这种行为既蔑视了法律的权威,又侵犯了老王的合法权益,后准备对龚女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龚女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让亲属向法院交纳5万元案款,恳请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老王不追究龚女士违反限高的行为,双方按照和解协议履行,龚女士偿还40余万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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