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落地利好优质P2P
P2P行业终于迎来互联网金融“基本法”,有了定位、有了监管,对行业内的优质平台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对投资者亦是种保障。
一直以来,P2P行业无法摘掉“不安全”、“不正规”的“帽子”,而就在7月1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终于即将迎来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加入金融市场正规军的编制。
分工监管
由谁来监管悬而未决是导致P2P行业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主要原因,没有监管就没有制度,没有管理就容易市场混乱,无论对投资者还是平台本身来说都是没有保障的。而此次《指导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监管职责的划分。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正式对外接受采访时首先对互联网金融予以肯定,明确了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接着对监管职责划分予以落实: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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