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券商被查原因揭晓:两融违规被处罚
本月26日,中信、海通、国信三家券商同时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一时引起市场多种猜测。29日,三家券商先后发布公告,解释了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均为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
中信证券表示,对于26日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的开展。经核实,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海通证券则在公告中称,公司对此次证监会调查高度重视,立即在公司内部对相关业务进行了紧急核查。之后,公司围绕此次调查,继续对公司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进一步核查。28日,经多方了解核实,公司本次因在融资融券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三家券商均表示,后续将继续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深度分析】
中信海通国信一份公告三家“共用” 因两融被立案处罚有多重?
中信海通国信三家券商真像是近期市场上的难兄难弟。先是同时发布没有明确理由的被处罚公告,让市场一头雾水;今天这三家券商又像是约好了时间,约好了理由,又同时发布“释疑”公告。
11月25日,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同时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6日海通证券也发布类似公告。到底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哪一条呢?一时间业界云里雾里。
答案今日揭晓。三家券商今日同时发布“释疑”公告,原因惊人一致,皆因融资融券业务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若按照公告披露,这三家券商将面临最严重的处罚是:罚没违法所得6倍,或处30万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