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发7家企业IPO批文 募资总额不超26亿元
今年第四批IPO批文3月25日下发。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当天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4家,深交所中小板1家,创业板2家。上述7家企业的筹资总额预计不超过26亿元。证监会要求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至此,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核准了31家企业的IPO批文。
具体看,上交所4家企业分别是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企业是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2家企业是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规定,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因此,此次7家获得批文的公司中,有两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分别是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查阅上述两家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其中,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1960万股,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1667万股。
此外,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已经有7家企业直接定价发行。
对于新股发行,证监会的态度是:将根据市场和交易系统初期运行情况,按照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股发行。这也在今年的新股发行过程中得到了体现:其一,每批次的数量不多,如今年下发的4次IPO批文,数量分别是7家、9家、8家和7家;其二,每批次的筹资总额不大,如3月1日8家企业的筹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3月25日7家企业的筹资总额更少,不超过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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