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下发监管口径 险资投资渠道再拓宽
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内部文件——《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部分存款产品的监管口径》(以下简称《监管口径》),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并纳入银行存款管理。
记者从业内知情人士处得知,由于此前保监会尚未明确过保险资金是否可投境内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因此保险机构没有开展过相关投资。而上述监管口径的下发即意味着,保险资金投资境内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正式开闸,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配置空间进一步扩大。
缓解资产配置压力
“过去在投资拉动的经济高增长下,各类资产价格都在提升,在与其他债券类或另类资产品相比之下,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的吸引力相形失色。因此,保险机构也就没有意识到这两个投资品种开放与否的重要性。”沪上一家保险机构债券投资经理感慨道。
但在当下经济新常态及利率走低趋势的背景下,流动性相对充裕下的“资产荒”现象愈演愈烈,保险机构“钱多、想配置好资产”的诉求强烈,但投资单一资产、短线买卖的获利难度却越来越大。很多“小众”资产开始在“矮子里拔长子”的过程中逐渐引起监管部门或保险机构的注意,吸引力相对有所提升。
这也是继9月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后,保监会进一步开闸细分投资渠道和小类资产品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沪港通、同业存单、大额存单等相继开闸,无疑进一步增加了保险资金参与各类要素市场的投资方式,有利于保险资金更为灵活地选择投资标的,缓解资产配置压力,在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水平的同时,也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
据多位保险机构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介绍,与协议存款等保险机构过去一直较大比例投资的标的相比,随着发行端和投资端政策的逐步放开,同业存单作为主动负债管理工具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目前以高等级AAA发行人和短久期1年以内为主,同时,同业存单作为一种信用产品,定价时需考虑信用风险溢价和流动性溢价”。
今年以来,同业存单托管量仍在持续增加。据上海清算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同业存单的托管量已达59647.70亿元,较上月末新增388.20亿元。其中,虽然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是同业存单的发行主力,但发行人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就在10月,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成功发行1亿元的同业存单,成为全国村镇银行业内首单同业存单。
而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同业存单的投资者群体也在双向扩容。虽然广义基金和全国性商业银行仍是同业存单市场的主要投资人,但该市场也在不断“纳新”。除此次保险机构被允许可投资同业存单外,今年6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修订《银行间市场同业存单发行交易规程》的公告,在同业存单投资人范围中增加了“境外金融机构及央行认可的其他机构”,这意味着,同业存单对境外机构投资人也开放了投资权限。
保险机构反馈不一
对于开闸后的具体参与程度,保险业内反馈各不相同。有部分保险机构向记者表示,出于增加标的供给、分散风险的资产配置需要,他们会适当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交易。
但也有保险机构反映,在目前的收益率水平下,同业存单的吸引力仍有限。有一家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债券经理认为,目前股份制银行1年期AAA评级的同业存单收益率为3.08%,同期限和评级的短融收益率在2.93%附近,加之考虑到流动性的因素,同业存单的吸引力并不十分显著。
而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业内人士表示,鉴于保险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具有一般存款属性,且需缴纳准备金,从理论上来说,保险机构也可以投资大额存单。
不过,沪上一家保险机构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直言:“由于之前我们从未涉足过同业存单和大额存单,对这两个领域尤其是大额存单并不是很了解,是否符合我们的配置需求,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