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险“年关”来临 “严监管”提升并购质量
2016年底,保监会连续发布监管政策,既公开了受到监管的保险公司,又强调了险资把控投资风险的必要性,行业整顿行至中盘。以万能险为主要产品的险企正面临产品转型大趋势,而小型险企受到冲击最为明显。负债端,万能险吸金效应将走向何方;资产端,万能险账户投资将何去何从,成为险企资产负债匹配课题中引人瞩目的角度。
业内人士认为,在万能险整顿的过程中,主打此类产品的中小型险企毫无疑问将面临转型压力,以万能险账户为投资A股主要“粮仓”的小盘险资需要及时调整以适应账户的大变局。
万能险“年关”来临
2016年末,保险业万能险整治成为新热点。保监会直接点名并采取监管措施,更使投资者开始关注万能险及其在2017年对市场的影响。2016年12月28日,保监会表示,已对万能险业务整改不到位的华夏人寿、东吴人寿采取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3个月内禁止申报产品的监管措施,将对包括前海人寿、恒大人寿、华夏人寿、东吴人寿等在内的9家已报送万能险整改报告的公司,派驻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而此前,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万能险产品存在销售误导、结算利率恶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先后叫停了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保险业务。
12月28日,保监会对《关于建立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所建立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中,业务经营类方面包括保险产品设计、业务模式、销售理赔行为等有关问题,资金运用类方面则包括保险资金举牌、收购、境外投资,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保险资金运用等有关问题。
12月30日,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发布通知,将建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2017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人身保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应开展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开业满一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
保监会于2015年2月16日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万能险成为部分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更成为个别市场主体快速吸收保费用于资本运作的工具,使得保险保障功能被掩盖。
中债资信保险行业研究员佘勇表示,万能险的主要用途是快速扩大保险投资规模,使投资端具有规模效应扩大盈利使收益最大化。部分保险公司本身掌握着具有较高收益的项目,或者为控股银行、房地产或其他企业,业内人士认为,近几年并购重组市场的快速发展,促成了国内并购重组市场环境的完善,推动了并购重组从监管、中介服务到上市公司操作全链条的成熟,这对于2017年并购重组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有重要的助力作用。
据数据统计,在近几年出现的并购案例中,大多数企业的并购重组行为是以横向整合做大实业为主要目的,或是为了实现多元化战略。当前,金融、材料、信息技术等成为境内并购的主力行业,2016年发生的并购交易金额分别达6586.56亿、6018.34亿和3897.03亿,能源行业则居于末位,2016年发生的并购交易金额为393.56亿元。
从并购重组的交易方式来看,随着“十三五”期间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现金、股权、上市公司股份等支付方式的“组合体”,成为国内并购重组市场主流的支付方式。据数据统计,2016年境内并购重组中,“股权+现金”支付方式有269例,发生交易金额为5304.22亿元,“股权”支付方式有113例,发生交易金额为4390.38亿元,“上市公司股份+资产”支付方式有10例,发生交易金额为1114.90亿元,“上市公司股份+现金+资产”支付方式有6例,发生交易金额为894.36亿元。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壮大的背景下,A股公司对新三板公司的并购重组也在增多。中泰证券指出,上市公司在此类并购中的三种倾向:一是标的公司有一定的利润规模,财务状况良好,有利于显著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二是标的公司处于新兴行业,成长空间广阔,有利于上市公司多元化布局;三是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在细分市场有强有力的竞争力,利于公司产业整合。
在并购重组稳健发展的同时,龙头中介机构也切割到更多市场“蛋糕”。由于并购重组业务流程操作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较集中在少数大型券商。数据显示,2016年,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华泰联合在并购重组财务顾问领域占有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3.26%、11.71%和9.89%,位居前三位。
“严监管”提升并购质量
2016年以来,并购重组受到严格监管。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公布了2016年度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结果,该评价结果考虑证券公司监管分类结果、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三类指标,对证券公司在并购重组领域的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强化了对中介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市场的行为的规范。
从2017年“从严监管”深入推进、市场长期稳健发展基础形成的角度来看,并购重组市场仍面临很大的发展机遇。此前,证监会在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时表示,此次修改旨在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此前表示,鼓励面向创新创业项目的并购重组,推动行业整合、转型升级。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鼓励传统企业针对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外延式并购。
此外,证监会不断完善并购重组规则,如缩短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等,进一步缩短上市公司停牌时间,促进并购重组行为完善和市场健康发展。
业内专家指出,上市公司只要围绕提升自身经营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去做,不进行虚假重组、“忽悠式”重组,并购重组的道路会越来越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