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改革开启 拟三年内完成整体上市
2月23日,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与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在《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上分别签字,宣告了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大幕开启。而根据考核责任书,汾酒集团将在三年内完成整体上市。
2月9日,山西省国资委网站首次传出山西省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点名”汾酒集团担当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先锋,山西省国资委将以汾酒集团为试点,争取在全国“两会”前签订国企改革任期目标责任书。而今,只用了10个工作日,双方就完成了考核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根据考核责任书,除了将“任期三年内完成汾酒集团整体上市”作为重大工作任务指标外,2017年,汾酒集团利润总额(酒类)目标为10.48亿元,同比增长25%;营业收入(酒类)目标为66.5亿元,同比增长30%;行业地位(酒类收入排名)不低于第七名。
而山西省国资委对汾酒集团2017年至2019年的考核目标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7.6%;任期结束酒类营业收入达到103.74亿元;任期结束酒类净利润总额达到16.38亿元。这意味着,汾酒集团2017年至2019年收入(酒类)增长目标分别为30%、30%和20%;三年利润(酒类)增长目标分别为25%、25%、25%。
备受关注的是,考核责任书规定,企业年度和任期各项考核指标由国资委聘用第三方机构评估审计,通过资产处置和专门财务调账办法获得的业绩将不被采信。
记者查阅到,作为汾酒集团酒类核心资产,上市公司山西汾酒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29亿元,同比增加5.43%;实现利润总额7.6亿元,同比增加5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21亿元,同比增加46.34%。同时,官方信息显示,2016年汾酒集团全年营业额预计将达到167亿元,同比增长超过8.5%;商品酒销售总量将达到6.5万千升,同比增长超过22.65%。
“没有退路,只有撸起袖子加油干!”面对考核责任书,作为汾酒集团酒类核心资产经营班子成员之一,山西汾酒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建伟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