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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混改 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混合所有制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受到社会了广泛关注。近日,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等联合上海闵行区司法局、闵行区公证处共同举行了“国企‘混改’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就混改过程中如何防范风险进行了探讨。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改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教授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公司法颁布和实施,中国就有一次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今天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上还是延续了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基本思路,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反观以往的改革实践和目前实际情况看,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大的风险可能是法律风险与政策风险。

如何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来自实务层面的专家纷纷给出了建议。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忠认为,国企混改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需完善几个体系的建设,分别是合同体系、诉讼仲裁体系、知识产权体系(包括品牌、发明专利、无形资产等)、队伍建设体系等。比如PPP过程中,首先要把各方当事人的需求理清楚,要理清项目、资金来源等各种要素,还需要一个专业团队来完成,因为PPP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涉及财务、融资、投资以及各种技术问题。

在上海电气集团首席法务官童丽萍看来,防范国资国企混改过程中的风险,首先要做好方案设计,其中最关键的是对于公司和资产价值的认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把好科学决策关、审计评估关和市场交易关,说到底就是一个价值的认定,这是交易过程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此外,如何防止国有资产贱卖,实现市场各方共赢,这也是需要重点关注和考虑的。总之,国资国企既要有序推进混改,又要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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