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六方面提升监管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记者12日从银监会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提出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强化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强化监管处罚、强化责任追究等六方面要求。
通知提出,针对银行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风险,补充完善股东管理、交叉金融产品、理财业务等监管制度。研究制定统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规则,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资格、参控股机构数量等监管要求。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股权转让行为,将通过一二级市场、境内外市场开展的股权转让统一纳入审查范围。实加强市场分析,密切关注汇市、股市、债市、房地产市场变化和风险传导,有效防控投资等相关业务风险。
通知提出,各银监局要精确制导、锁定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于同业融资依存度高、同业存单增速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检查期限错配情况及流动性管理有效性。对于同业投资业务占比高的机构,要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穿透管理、是否充足计提拨备和资本。对于理财业务规模较大的机构,要重点检查“三单”要求落实情况、对消费者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充分性。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