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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乌龙”事件:实际控制人或早已变更

一场股东大会上的“乌龙”事件,正牵扯出中毅达更多隐匿信息。6月19日晚间,中毅达发布了控股股东大申集团和实际控制人何晓阳对此前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在回复中,何晓阳坦言,已签署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委托两家企业分别行使其在大申集团的股东权利,并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中毅达申请公司股票于6月20日起连续停牌。

实际控制人或早已变更

根据何晓阳的描述,2016年4月至5月期间,何晓阳与相关方签订了一系列关于大申集团股权转让与股权抵押相关事项的合同。合同约定,由收购方负责重组大申集团及中毅达公司的董事会及经营机构,何晓阳退出对大申集团的经营管理,并将其在大申集团的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深圳万盛源、贵州贵台行使。

当日晚些时候,上交所再次向中毅达及何晓阳下发问询函,要求何晓阳回复并披露:未及时披露前述协议的具体原因,在此次回复前仍然认为自己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考虑和依据,以及前述关于大申集团股权转让与股权抵押相关事项合同的主要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8月3日、8月4日、2017年5月23日披露的问询函回复公告和2016年度报告中,中毅达一直称何晓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而在6月14日的澄清公告中,中毅达则表示,经工商登记系统查询,何晓阳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但彼时并未收到何晓阳亲笔签名的复函,故对“实控人已于去年发生变动”这一说法,无法判断真实性。

对此,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在前述公告中认定何晓阳为实控人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还要求何晓阳说明,自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来,历次提名或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情况,以及补充说明自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

既然何晓阳已将其在大申集团中的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了深圳万盛源和贵州贵台,那么目前中毅达的实际控制人究竟是谁便成了最大问题。

对此,上交所要求中毅达逐一分析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命情况,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人事任命等事项是否受到了前述两家公司的控制和影响,说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已变更为前述两家公司或其控制人。

另外,上交所还要求中毅达在何晓阳协助下,核实并披露深圳万盛源及贵州贵台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实收资本、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情况,并请两家公司说明是否已控制上市公司。

在此基础上,上交所还要求中毅达的董监高说明,此前是否知晓何晓阳签署的前述合同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

此前披露的公告显示,在中毅达6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有两人均声称代表大申集团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经现场律师核实,两人提交的资料均不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要求,最终两人均未获得表决资格。此后,上交所针对该事项,以及后续出现的种种状况发出多份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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