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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文推广乙醇汽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场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发改委推广乙醇汽油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在有力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也带来了政策性库存高企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财政、农业、粮食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认为当前从转型需要、原料保障和产业基础三个方面都具备了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时机和条件。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负责人表示,我国车用乙醇汽油试点推广的有关政策主要形成于本世纪初期。随着近年来国内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既有的经验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变化,尤其是政府引导和管理行业的方式及方法亟待改进。

此次《方案》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提出了“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进程,到2020年我国生物燃料乙醇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的改革目标。

“下一步,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坚持问题导向,以燃料乙醇价格等矛盾较为突出的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合理兼顾产业链各方利益诉求,加快推进改革。”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负责人说。

同时,《方案》重点加强了监督管理有关内容,提出“加强对生物燃料乙醇全产业链的监督管理,建设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全程闭环监管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测生物燃料乙醇生产,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制度”等具体监管举措。

为了保障《方案》落实,对于生物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方案》要求应积极配合国家粮食市场调控,提升市场竞争力,保质保量供应生物燃料乙醇,高度重视并处置好超标粮食转化产生的危废,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对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方案》要求应及时采购生物燃料乙醇,保障车用乙醇汽油市场供应。

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始于“十五”初期,2001年为了解决大量“陈化粮”处理问题,改善大气及生态环境质量,调整能源结构,经国务院同意,启动了生物燃料乙醇试点。从“十一五”起,根据形势变化暂停了粮食燃料乙醇发展,陆续在广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建成多个非粮燃料乙醇示范项目或产业化装置。截至目前,我国生物燃料乙醇年消费量近260万吨,产业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全国已有11个省区试点推广乙醇汽油,乙醇汽油消费量已占同期全国汽油消费总量的1/5.

有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燃料市场将需要大量的燃料乙醇,预计到2020年至少将有约750万吨的缺口(仅以乙醇汽油计)。目前我国燃料乙醇用量只占到汽油用量的2.6%,行业正面临着绝佳的发展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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