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支持京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住建部日前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北京市、上海市深化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业内专家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正迎来一次深刻变革,住建部对京沪两市制度创新的鼓励以及成功经验的总结,目的是为有关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具体政策制定做准备。有专家预计,围绕“租售并举”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以及相关的配套改革政策不久将陆续出台。
确保共有产权住房不能用来炒
《意见》开门见山地指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通过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意见》要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供应对象范围,建立健全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定价、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规则,明确相关主体在房屋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注意到,在住建部下发文件之际,北京市、上海市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北京市出台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5年供应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准入条件比原来的自住房更严了。除了符合限购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没有住房转让记录,信用良好;离婚三年内,不许购买;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名下无房等条件。”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说,这些制度设计都是为了确保共有产权住房是“用来住的,不能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