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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月底需全面完工

根据环保部等部委之前共同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清洁能源替代——电代煤、气代煤工程,本月底前需全面完工。

清洁能源替代月底完工

该《行动方案》要求,10月底前,“2+26”城市一共要完成300万户以上的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其中,北京市30万户,天津市29万户,河北省180万户,山西省39万户,山东省35万户,河南省42万户。10月底前,北京、天津、廊坊、保定还要完成“禁煤区”的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

依据《行动方案》,上述六省(市)先后制定了自己的行动计划。

山西省提出10月底前将完成100万户“煤改电”“煤改气”和集中供热的清洁供暖工程,大幅高于《行动方案》提出的39万户的要求。同时,山西省还要求禁止使用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划定为“禁煤区”。

山东省近日制定的相关工作实施细则提出,10月底前,山东省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要分别完成5万户以上的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7市共计35万户。对于攻坚行动实施范围内的其他10个设区市,实施细则鼓励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以电、以气代煤工程。山东省财政近日还专门拨付6亿元补助,支持相关城市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河北省提出,10月底前,确保完成电代煤、气代煤180万户,廊坊、保定市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

河南省则表示,10月底前,郑州市需完成8万户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开封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分别需完成5万户;濮阳市将完成“气代煤”4万户和“电代煤”1万户。河南省环保厅在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河南省已超额完成100万户“电代煤”“气代煤”的年度目标任务。

天津市和北京市也分别制定了10月底前完成10万户的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以及10月底前完成700个平原村约30万户、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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