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3个中韩产业园
记者12月15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江苏省盐城市设立中韩(盐城)产业园,在山东省烟台市设立中韩(烟台)产业园,在广东省惠州市设立中韩(惠州)产业园。上述3个产业园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批复指出,要积极落实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规定,加快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努力把中韩产业园建设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示范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
批复要求,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中韩产业园建设发展。要尽快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中韩产业园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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