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金融科技峰会召开 未来金融监管遵循四原则
12月16日,由金融城与新金融联盟联合主办,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的第二届金融科技北京峰会召开。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在论坛上表示,未来金融监管应遵循四项原则,防止历史上出现的传统金融乱象,以金融科技的名义卷土重来。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机构在逐渐变成数字化机构的同时,监管也要朝着运用监管科技的方向发展。
在范文仲看来,监管面临着跟商业银行需要颠覆思维的挑战。“监管在未来也会成为数据化的管理机构,它会变成金融体系中最大的数据中心,未来会要求所有的金融机构平台要有监管的接口,监管机构要有权力进入金融科技的数据平台。”
范文仲表示,以前我们是规范资本充足率和一些表的指标,现在要进入到交易层面了解这个机构的整体信息。未来,运用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平台也要导入监管的节点,所有的数据都汇集到管理部门,让他们对整个的金融体系有一个全局性的了解。
因此,金融监管会变成一个大数据中心。“它会从大量的信息噪音的背景下智能有效的搜索到信息,传递到金融的监管中台部门是信息的分析部门,我们看到监管都是报表报告,但是在未来监管结果将不再是报表报告,而是一个监管的图景,是一个三维立体的动态的图形。”范文仲说。
范文仲强调,未来金融监管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不应按照机构名称分类监管,而是应按照风险实质监管。金融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要对新的创新活动按照风险实质来监管,例如凡是具有社会化集资业务的,就要有一个比较严格的准入;有隐性、显性的收益承诺的业务,就要接受流动性规则管理。
二是要从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把握创新和风险管理的平衡。如西方提出的“沙盒”监管理念的具体应用是,小机构在开始阶段,可以适当给予更高的创新空间和适当的监管容忍度,但金融机构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应接受更严格的监管。
三是要防止重要核心资源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垄断。从历史上看,每一轮的金融创新科技都会出现垄断,金融创新不应削弱竞争而是鼓励竞争,要认识到数据是核心的经济资源,所以一定要开放和透明。
四是要防止历史上出现的传统金融乱象,以金融科技的名义卷土重来。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乱象要把握基本原则分得清。这些乱象其实都有共同特点,如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都有许诺高收益;对于类高利贷业务,金融科技的作用是加强风险和定价的匹配,这是可以降低利率的,但现在做的仍是拿高利率覆盖高风险,只不过借由互联网扩大客户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