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公告称 评估公司提示辉丰子公司或虚增利润
辉丰股份1月29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6年4月发行8.45亿元可转债,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表示,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菲特”)因拖欠江苏安恰化工货款被起诉,常州新北区法院判决科菲特向安恰化工支付货款、违约金及承担原告律师费共计871.49万元。
公司,公司自查发现科菲特2012年可能虚增销售收入3390万元,2013-2015年科菲特销售部门又以退货形式冲回1611万元可以收入,尚有1779万元尚未冲回。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说明,科菲特2012年可能虚增收入事项对当年净利润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表示,将持续跟踪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价展望以及“辉丰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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