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上交所支持新经济企业成长
2月5日,上交所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以“督促后进、表彰优秀”的方式,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现金分红意识,为中小投资者回报真金白银。同时,也有专家表示,监管层鼓励督促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并不是要求对所有公司“一刀切”,市场对现金分红的认识和理解正愈加深刻,共识也在逐渐形成:处于发展平稳期、成熟期的公司,应将大部分利润回馈给投资者。
处于成长期的公司,特别是前景广阔的新经济企业,可将利润投入到新技术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实际上,上市公司该什么时候分红、分多少,最终还应落到信息披露上,只有公司将资金安排、投资计划、分红意图尽可能公开透明地传递给投资者,才能让股东树立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价值投资的压舱石、定盘星
对股东来说,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业绩积累带动价值提升,即所持股份价格随业绩增长“水涨船高”;二是获得公司现阶段利润分红,靠股息收回成本,获得回报。由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交易便捷,中小投资者入市大多看重股价上涨。但从经济规律看,投资之后每年获得分红才是常态。有稳定的分红,才能不畏市场短期波动,才有可能做到“穿越牛熊”。
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曾表示:“如果真为投资者考虑的话,这个钱不分给大家是最好的,不断去投资,让钱生更多的钱,股民可以直接从股价受益。但自己不知道该投资什么,受整体经济的影响,生产力过剩,流动性也是一样,不分红拿去干什么呢?总不能去换美元吧?”话虽不多,却讲明了分红的关键——分不分红,关键是看是否有利于投资者,有利于企业发展。
2月9日,方大特钢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3.26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2亿元(含税)。当日,方大特钢逆势上扬,盘中一度触及涨停,最终收于16.79元/股,涨幅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