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重磅新规:忽悠式信披将不再任性
昨晚,沪深交易所共同发布了《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及起草说明,沪深交易所重磅新规上市公司背后股东的信披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早期股票市场中,徐翔以大手笔、快进快出的风格著称,迅速发家;三年前,宝能利用高杠杆撬动巨额资金,疯狂举牌万科,掀起长达两年的宝万之争;去年,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组建操盘团队,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连续炒作多只次新股,操纵市场股价,违规获利近10亿元。
由于信披制度不够完善,诸如“蒙面举牌”、股价操纵、大资金“快进快出”等问题,容易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中小股东无辜被“割韭菜”,还可能威胁上市公司治理,损害市场良性发展。交易所本次发布的《指引》,正是为了让上市公司股东行为更多暴露在阳光之下。
《指引》规定,“拥有表决权”的主体均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这部分股权,谁拥有表决权,就计算到谁名下。私募的表决权归属于管理人或受托人。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应合并计算一大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合并后的权益比例。
被动权益变动的披露要求
被动达到5%、20%,被动退出5%、20%、30%,被动增减变动5%披露提示性公告即可。被动退出5%又减持,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持股5%以上且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的,需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是投资者,上市公司只是作为披露的通道。假如出现野蛮人举牌,上市公司不予配合的情况,投资者可以自行通过股东业务专区披露,但需要同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将文件送达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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