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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深究股权转让事项

ST景谷10日早间公告,公司于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69号)。

ST景谷收到交易所问询函

5月2日,ST景谷公告,称可能发生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当日起停牌。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相关方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且上述相关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小康控股进行了初步接触,可能发生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大事项。

问询函称,监管关注到,小康控股自2016年2月4日受让公司前控股股东景谷森达持有的公司24.67%股份时,其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小康控股与景谷森达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其承诺在受让ST景谷股份后36个月内不进行减持。目前,上述承诺期尚未届满。请公司核实或督促相关方核实:(1)小康控股与相关方进行初步接触可能涉及的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是否违反了其前期作出的相关承诺;(2)本次公司控制权如发生变动,是否违反小康控股与景谷森达之间签署的《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相关影响。

问询函指出,2017年4月10日,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公司12%股份,并于当年5月16日完成要约和股份过户手续。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达到42%。请公司核实本次控制权变动事项是否涉及前期要约收购的股份,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问询函还表示,目前,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42%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6.51%的股份,双方合计持股超过30%。请公司核实:(1)本次收购方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的股份,是否可能触及要约收购义务;(2)本次收购目前进展情况。

交易所要求公司督促相关方加快筹划事项的进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相关筹划结果,并及时安排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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