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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比例股权质押风险积聚 国资参股渡过难关

自5月份以来,随着股市波动加剧,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质押陆续承压,甚至出现上市公司因实控人高比例股票质押引发平仓风险的情况。据记者了解,监管层一直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风险,多地证监局在今年初开始已对股权质押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跟进,并且运用多种手段帮助上市公司化解平仓风险。

股票质押风险迎市场化解法

“其实,部分出现股东质押平仓风险的上市公司,公司业务方向和经营情况还是不错的,地方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为企业纾困。”监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本轮质押风险化解过程中,国有资本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近期深圳科陆电子利用市场化手段成功化解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业内人士认为,科陆电子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的累积爆发在民企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次危机解除说明股票质押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得到化解。

高比例股权质押风险积聚

据记者了解,2007年在深交所上市的科陆电子,截至2018年6月11日,实控人已将所持股份全部质押,再无补仓能力,平仓风险一触即发。

科陆电子的实际控制人为饶陆华,他直接持有股票6.0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4%。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配电网产业、储能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充电站运营管理业务等。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154.61亿元,净资产48.12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43.76亿元,净利润4.59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18日,饶陆华累计质押了股票4.8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份的79.41%,质押融资金额为2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参与科陆电子两次定增(2015年及2017年)约12.6亿元,为高管人员融资认购定增殷份垫付利息约1.5亿元,投资其控制的地产项目及其他实业、创业基金约13.5亿元。

2018年以来,科陆电子股价持续下行,至6月公司股票停牌时累计下跌27.16%,远超同期中小板指数5.56%的跌幅。经过多轮补充质押物,至2018年6月11日,饶陆华将所持全部股票质押,已再无补仓能力,平仓风险一触即发。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也影响了上市公司正常融资及经营。据悉,2018年3月至7月,有部分地方城商行及中小型股份制银行授信额度被撤销或收贷约6.1亿元。同时,供应商加强了货款催收并岀现停止供货现象,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形成挤压。此外,饶陆华作为科陆电子的创始人、治理运营核心,如其被平仓出局,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运营整体瘫痪。

国资参股渡过难关

面对平仓风险,饶陆华开始筹划转让股权。

2018年6月7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宣布股票停牌。在此期间,饶陆华与5家有入股意向的机构围绕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密集协商,其中包括国资体系投资平民营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资本投资平台。最终,饶陆华与深圳市国资委下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远致投资)达成一致。8月4日,饶陆华与远致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饶陆华向远致投资协议转让科陆电子10.78%股份,转让价款10.34亿元。

8月10日,双方完成股权交割,饶陆华将把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贷款远致投资入股科陆电子后,发挥其“国资背景”优势,积极帮助上市公司协调相关银行恢复授信,经过沟通,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恢复了上市公司3亿元的授信额度。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如国资未来进一步增持并控股科陆电子,也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信用等级,改善公司融资环境。

记者注意到,与科陆电子引入国资战投略有不同的是,近期还有一些民企老板因股权质押平仓风险而转让控股权,国企成为重要接盘方。此类民企,自身资产质量不差,估值又处于低位,国资接盘成本相对较低。

遵循市场规律化解风险

分析科陆电子的案例,控股股东化解股权质押平仓风险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和改进:首先,市场化手段是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的有效途径;其次,引入具有实力的股东是化解风险的关键;此外,现有控股权转让的停牌时间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

可以说,部分实际控制人风险控制失当是导致股票质押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分析市场认为,饶陆华通过质押融资的方式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和进行其他投资是股东的一种市场行为,其最终也是依靠转让股权这一市场化方式化解自身的质押风险。股权受让方虽是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但转让及定价均是双方通过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这说明股票质押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得到化解。

同时,引入的战投需要具备风险化解实力。远致投资作为深圳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拥有较为雄厚的实力,截至2017年,远致投资总资产330.3亿元、净资产210.03亿元。科陆电子引入远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人,有利于形成对民营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适度约束和制衡,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了抵御风险能力,提振了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远致投资入股后,部分银行恢复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就是对公司信心提升的一种体现。

也有市场人士指出,现有控股权转让的停牌时间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根据现行停牌规则,转让控股权的停牌时间最长为10个交易日。从科陆电子的情况来看,远致投资完成尽调、价格磋商等系列程序共耗时54天,现有的10个交易日停牌时间确实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而为进一步延长停牌时间,上市公司往往会以其他理由停牌。

“科陆电子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的累积、爆发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可为今后应对相关风险提供借鉴。”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这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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