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优化 允许做市库存股回转售
新三板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优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的信息,新三板市场修改了做市业务的相关规则,允许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就做市库存股进行回售、转售约定,新规自3月1日起实施。
全国股转公司此次修订的规则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下称《做市业务管理规定》),新修订的规定于1月25日正式发布。
做市商制度是新三板的一项基础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实施四年以来,在市场流动性提供、股票价格发现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据了解,此次全国股转公司允许做市库存股进行回售、转售,旨在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发挥好做市商功能。做市库存股回售、转售,能够降低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处置风险,提升做市商做市积极性,进而为市场提供更多的流动性。
在允许做市库存股回转售的同时,全国股转公司此次修改规则还在相关业务范围、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做市库存股回售及转售的对象只能是挂牌公司股东,不能是挂牌公司,以避免相关协议履约加重挂牌公司负担、影响挂牌公司正常经营,进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是明确要求做市商不得存在对做市后的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严防市场操纵。
三是要求做市商及时披露做市库存股回售、转售相关信息,便于投资者根据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信息称,自做市制度实施以来,新三板市场始终坚持并鼓励做市制度。允许做市库存股进行回售、转售,是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完善做市商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介绍,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持续跟踪评估做市库存股回售、转售的实施情况,并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坚决打击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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