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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二手车交易乱象:只卖发票不卖车(6)

“除了备案手续的问题,我们还发现,荣昌公司还存在为交易人开具低价发票的行为。我们也依法进行了举报。”此外,邱涛还认为,国税局作为四家共同签字158的行政机关,给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荣昌公司开具发票,是明显的行政乱作为。

为此,邱涛向辽宁省国税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举报,内容主要涉及为荣昌公司开具低价发票,以及抚顺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局长唐森的个人问题。

为了核实有关情况,记者拨打了抚顺市国税局局长高斌的电话,但无法接通。此后,抚顺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车购税分局刘延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荣昌公司具备合法的工商登记以及二手车交易的备案手续,那么根据税务征收法的有关规定,国税局便具备向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条件。

“只有一种条件税务机关才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那就是税务征收法第72条规定的,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情况。而且,荣昌公司的备案手续在政府158文之前。”刘延波说。

车购税分局局长唐森则告诉记者,“对于举报的个人问题不做过多解释,此前我们也接到过关于开票问题的投诉,按照税务征收法的规定,我们认为问题主要在荣昌公司的备案手续上,如果主管部门不给其通过备案,那么国税局自然也不会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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