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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河南多个粮库骗7亿粮食资金 110人涉案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110人涉案的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如何改进完善我国粮食储备制度,仍需各方认真研究探讨。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近期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查出利用国家“托市粮”收购政策,以空买空卖“转圈粮”28亿斤,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粮食资金等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中储粮河南多个粮库骗7亿粮食资金

2011年11月,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外逃,河南省检察机关立即介入侦查,查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卖粮款和收购资金五笔共计2.37亿元未入粮库账户,而是直接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流出境外。

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目前已立案查办110人。其中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81人,包括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处级干部。目前,系列案件中,有一部分已经法院审理判决,例如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近日以受贿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6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多起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介绍,查办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列案件有五个显著特征。一是犯罪主体集中,81人中,粮库主任和财务人员占九成;二是犯罪主要环节是在“托市粮”收储和储备粮轮换销售、建库收库、亏库涨库过程中贪污、挪用粮食资金;三是作案隐蔽、专业性强,粮库主任与财务人员直接操作,不通过专业化侦查手段很难查获;四是窝案串案居多,几乎全都是家族犯罪、关联犯罪的窝案串案;五是涉案金额巨大,5人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10人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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