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世立出狱图谋东山再起 或重握40亿资产(2)
兰世立能借助这次资产的争夺,东山再起吗?
至少,在狱中时的兰世立已经展现了雄心。“兰世立说,东星集团的厄运结束了,东星集团要站起来了。”一位5月份在洪山监狱会见过兰世立的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微博)》。
股权转让还是融资抵押?
这起现在估值超过30亿元的东盛地产的股权纠纷案,核心在于2008年7月7日兰世立方与李军、杨嫚一方签订的关于东盛地产的“股权转让协议”是真实的股权转让还是作为融资抵押的手段?
兰剑敏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2008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造成航空公司燃油成本成倍上涨,同时由于地震、雪灾等影响,市场严重萎缩,投入巨资的航线无法赢利,东星航空的资金链非常紧张。为了拯救东星航空,东星集团不得不借助东盛地产为东星航空进行融资活动。
根据兰世立方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的陈述,2008年1月21日,兰世立向融众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融众管理”)借款1000万元。其中东盛地产作为担保人,这是东盛地产第一次同融众集团发生担保债务,融众管理母公司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代表融众签字。
三个月后的2008年4月18日,为了进一步获得融资,兰世立方面与融众集团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双方约定兰世立一方将东盛地产委托给融众管理经营。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托管协议中,兰世立一方需要每月支付给融众管理的委托管理报酬高达790余万元。
兰剑敏告诉记者,当时兰世立方与融众管理发生借贷关系是由武汉市一位政府官员介绍的。“融众集团之所以收取高额管理费是企图借合法的管理费掩盖其对东星集团发放高利贷的事实。”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这些融资仍不能满足东星航空的资金需求。
东星集团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时高盛集团想用1亿美金收购东星航空的25%股份,但由于高盛集团是外资,而民营航空没有外资注入的先例,此事必须通过商务部的审批,“但是,我们的审批走到一大半流程的时候,受雷曼兄弟倒闭的牵连,高盛集团单方面停止了收购。”
此时,兰世立认为金融风暴不会持续,熬过几个月之后,高盛资金注入还是有可能的。在资金重压之下,兰世立孤注一掷,选择通过转让东盛地产股权的方式,以期获得3.15亿元资金挽救他一手打造的东星航空。
根据2008年7月7日的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兰世立一方将东盛地产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军、杨嫚,以获取3.15亿元资金。
但兰剑敏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这份股权协议,从始至终都是与融众集团在谈,李军、杨嫚始终未现身。之后的股权转让资金也是由融众集团付款。
融众集团在7月24日变更东盛地产的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后,只支付了8550万元,之后便以东盛地产存在诸多事前未告知的债务问题为由不再支付。
陈有西认为,当时的东盛地产优良资产达到20多亿元,只以3.15亿元转让,这样的股权转让合同显失公允,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该合同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质押贷款。股权只是在借贷时被用来临时抵押,在资金链危机解决后将被全部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