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治污再出招:企业不听话 第三方出马
未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行业将迎来发展机遇。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排污者付费、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三项基本原则。
《意见》要求,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期待把它(第三方治理)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治理模式,能够在工业治理领域有大的突破。将来还会有一些细则性的配套政策跟上。”
第三方治理正在兴起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近年来,随着环境治理形势的严峻,更加专业化的第三方治理已然在一些地区、行业兴起。
《意见》指出,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
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对此,博天环境集团高级副总裁缪冬塬告诉记者,环境服务行业的市场空间迅速扩大,更多有实力的环保企业将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国务院提出,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在电力、钢铁等行业和中小企业,鼓励推行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