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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提高至60%以上 涉及5万亿资金

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并要求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尽快研究制定转移支付条例,待条件成熟时推动上升为法律。

转移支付提高60%

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涉及近5万亿元财政资金的改革,是狠刹权力寻租和腐败之风的大背景下,中央开启的又一场政府部门“自我革命”。

转移支付存在较多突出问题

为了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中央每年要将一大笔财政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地方政府,然而这笔巨额资金的分配制度却有不少突出问题。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受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的影响,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种类多、目标多元,均等化功能弱化;专项转移支付涉及领域过宽,分配使用不够科学;一些项目行政审批色彩较重,与简政放权改革的要求不符;地方配套压力较大,财政统筹能力较弱等。

转移支付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仅不利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影响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不利于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

一般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到60%以上

近些年,中央一直大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2013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为24525.61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7.1%。2014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27217.87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8.2%。

《意见》提出要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

财政部预算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人口多、地域广,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区域协调发展任务重;同时,中央政府支出规模相对较小,大部分支出在地方实现—基于这一现实,我国转移支付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至于资金分配方法,《意见》指出,科学设置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因素、权重,充分考虑老少边穷地区底子薄、发展慢的特殊情况,真实反映各地的支出成本差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近几年,转移支付的信息透明度有所改善。2014年首次详细公开了201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各项资金额度。

不过,具体各个部委掌握多少专项资金,具体每个专项资金额度多少,如何分配等信息,仍未公开过。目前仅知道,2014年实现了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由2013年的220个压减到150个左右。

政部预算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不少转移支付项目,特别是涉及民生的转移支付项目,出发点是好的,政策目标也是明确的,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基层政府在执行中出现了偏差,导致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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